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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7-01 来源: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104号),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对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学院领导及实验中心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对实验室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作业”。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三、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暑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实验室的,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2. 假期关闭的实验室要做好关断电源、水源、气源,以及锁好门窗等安全措施,并贴上封条,禁止在假期内开放。

3.暑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4.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必须有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开展饮食、住宿等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实验时不能脱岗,并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以及仪器使用登记制度。

5. 学校将在假期内对开放实验室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如发现实验室与上报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安全隐患,将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强危险源管理

1. 假期中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老师在场指导,禁止学生独自做实验。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2. 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剧毒化学品落实五双管制制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危化品柜钥匙必须由老师保管,不得单独交予学生,防止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请各学院将暑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于73日下班前上报资产处备案。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暑假实验室开放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267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