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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6-03-26 来源: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近期,国内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经研究决定,特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实验室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电、气线路及管路是否存在老化、泄漏、破损等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全面清理检查化学品,核查已储存化学品有无破瓶、渗漏、挥发、潮解、变质等问题,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规范,及时清理过期和无标签化学品并按规定流程处置。

(二)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排查。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确保所有首次进入实验室人员100%完成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原有实验人员集中开展专项安全培训,重点加强安全制度、仪器操作、危险源管控等内容,未经安全培训并合格的人员不得独立实验操作。定期运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实验人员安全意识。

(三)应急处置能力专项排查。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善,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器材是否配齐配足,气体泄漏报警、氧含量报警、温湿度计等环境检测设施是否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定期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确保一线师生和科研人员熟练掌握报警、疏散、初期处置、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实验室运行情况,发生事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并按程序上报。

二、排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无法立行立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处理,在整改完成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安全有序开展。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反馈至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二)学校督查。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学院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为全校师生营造安全、有序的实验环境。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