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库储备工作,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经费,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实验室建设立项重点
1.本年度急需开设实验课的教学实验室和新增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2.保障学校重点工作必须的实验室建设项目。
3.因设备陈旧、台套数不足而影响正常教学的实验室更新项目。
4.各类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设备改善等实验室安全保障项目。
二、立项申报要求
1.各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按照“突出重点、解决急需、避免重复、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验教学的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项目现状、实施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实验室建设项目。
2.对拟申报购置的设备,要以“支持专业学科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增加创新能力、服务地方发展”为目标,按照“注重实用”的原则进行选择;对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适配性应作深入了解。
3.实验室建设项由所属部门(单位)负责,可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一般由学科、专业建设负责人或实验中心负责人担任,项目组成员原则上由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成员中需有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三、立项申报材料
1.拟申报2023年实验室建设的项目,所属部门(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填写《实验室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
2.各部门(单位)需对拟推荐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和安全评估,申报多个项目的(部门(单位))须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按项目排序顺序填写《嘉兴南湖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四、立项申报时间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稿通过钉钉或OA发俞老师。
附件1:实验室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