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产校内调剂按以下程序办理:
1.学校各部门(单位)列出闲置资产清单,向资产管理处提出资产调出申请。
2.资产管理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资产调剂公告,学校各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提出接收闲置资产的申请。接收闲置资产不受各部门(单位)资产配置编制的限制。
3.调出部门(单位)和接收部门(单位)办理资产书面交接手续和实物资产转移工作,同时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的信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