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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级行政事业 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时间: 2023-04-13 来源:

嘉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

设备家具配置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健全部门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市级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类事业单位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本标准所称通用办公设备、家具,是指普遍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满足办公基本需要的设备、家具,不含专业类设备、家具。

对未列入本标准资产品目内的其他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应当按照与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原则,从严控制。

第四条 本标准是市级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和审核资产配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和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本标准包括资产品目、配置数量上限、价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内容。

资产品目根据办公设备、家具普遍适用程度确定。

配置数量上限根据单位机构设置、职能、编制人数等确定,是不得超出的数量标准,具体数量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

价格上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市场行情确定,是不得超出的价格标准,具体价格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因特殊原因确需超价格上限采购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最低使用年限根据办公设备、家具的使用频率和耐用程度等确定,是通用办公设备、家具使用的低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除损毁且无法修复外,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性能要求是对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功能、属性、材质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配置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第七条 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申报资产编制,并根据核定的资产编制和年度资产配置数量限额,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

第九条 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和办公用房装修标准的通知》(嘉财政〔2016390号)同时废止。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2.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附件1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台)

价格

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

(年)

性能

要求

台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台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人数的100%;便携式计算机配置数量上限为单位编制人数的50%。保密等特殊工作需要可以按规定另行增加配置。需要移动办公的单位可增加便携式计算机数量,同时酌情减少相应数量的台式计算机。

5,000

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不得配置高端设备

便携式计算机

(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7,000

6

打印机

A4

黑白

A4打印机的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45%计算, A3打印机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10%计算。原则上不配备彩色打印机,确有需要的,在打印机编制总额内合理配置。

2,000

6

彩色

2,500

A3

黑白

7,600

6

彩色

15,000

6

票据
 
打印机

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6

复印机

编制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复印机,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35,000

6年或复印30万张纸

一体机/传真机

单位如配置多功能一体机的,则视同配备相应数量的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应相应减少上述三类设备的配置数量。

2500

6

扫描仪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计算。

3,000

6

碎纸机

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人数的5%计算。

1,000

6

投影仪

编制人数在100人以内的单位,每2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编制内实有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超出100人的部分每30人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不足30人的按30人计算。

10,000

6

空调

壁挂式

按需要配置,已安装中央空调的原则上不得再配置。

3500

12

柜式

9000

12










备注: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台设备的价格。所列通用办公设备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设备。

















附件2

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表


资产品目

数量上限(套、件、组)

价格上限(元)

最低使用年限(年)

性能

要求

办公桌

1/

厅级:4000

处级:2500

科级及以下:2200

15

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不得配置豪华家具,不得使用名贵木材。

办公椅

厅级:1300

处级:600

科级及以下:500

沙发

三人沙发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处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或2个单人沙发,厅级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三人沙发和2个单人沙发。

3000

15

单人沙发

1500

茶几

视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个办公室可以配置1个茶几

600

15

桌前椅

1个/办公室

500

15

书柜

1/

1200

15

15

文件柜

1/

1000

20

更衣柜

根据需要合理配置

1000

15

保密柜

根据保密规定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

3000

20

茶水柜

1/办公室

1000

20

会议桌

按容纳人数配置(每人)

700

20

会议椅

按会议人数配置(每人)

500

15

备注 1.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资产的价格之和。

2.价格上限中的价格指单件家具的价格。